我与成政洋君的争论
章光园
由于对《看看外国人对周总理的评价》(blog_list.asp?id=40281#74475)一文有不同看法,引发了一场我与成政洋君的争论。我觉得该争论蛮有意义,故集录于此,以供众评。
章光圆:“于周总理个人言,我为他感到骄傲与自豪,但于民族国家言,再渲染这些,恐怕不太适合适宜了。”
大水滔天:“小生愚昧,弱弱的问一下章先生,为什么“不太合时宜”了呢?尽管我并不信奉“周氏哲学”。”
章光圆:“中国更需要法治而不是所谓的能臣贤相!”
成政洋:“中国需要法治,也需要象有周总理那样精神的人!”
章光圆:““中国需要法治,也需要象有周总理那样精神的人!”这话我不反对,但与其祈盼贤人,不如加强制度建设!说白了,人都是靠不住的!也许你这种心理代表了多数国人,但可能恰恰是这种心理无形阻碍了中国迈入法治社会的脚步!”
成政洋:“再好的制度,在完善的法律,他最后都得靠具体的人来执行与实施.我不是说要人治,而是说中国在建立法制和各项制度的同时,必须要有具有能实施或执行法律制度的人.如果一味的强调法制,而将最重要的法律制度执行者忽略了,那么这样的法律制度岂不是一种摆设.今日的中国需要法制,也需要具有法治精神或素质的公民!”
章光圆:“法治不是简单的法律文本,更是一种循法而治的状态。如果能够实行法治,坏人的破坏作用就会降到最小。”
成政洋:“人是靠不住的.那么缺少了具有公正与法治精神与素质的人的法治靠得住吗?”
章光圆:““具有公正与法治精神与素质的人”,不是孤立静止存在的,这样的人只有在法治实践中才会真正出现。脱离法治实践,谈论什么“具有公正与法治精神与素质的人”,是一个十足的假命题,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与危险性。”
成政洋:“法治当然不是简单的法律文本,是"一种循法而治的状态",这我不反对,但再好的法治,在完善的法律制度,它也离不开具体的人.否则,法治也就失去了意义.”
成政洋:“我不明白章先生说的"法治实践"是一种什么样的实践,难道缺少了或脱离了具备法治意识或素质的人,会有什么样的"法治实践"”
成政洋:“ 我不明白章先生说的"法治实践"是一种什么样的实践,不知缺少了或脱离了具备法治意识或素质的人,会有什么样的"法治实践".人当然不是孤立静止存在的,但无论怎样谈论"法治实践",都离不开有公正与法治精神与素质的人.”
章光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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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赞同实行法治需要“具有法治精神或素质的公民”,但是法治不是等到具有这样的人才真正开始的,而且是否具有这样的人才也只有经过法治实践才能检验出来。法治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逐渐形成的过程。只有逐步有序推进法律治理,才能在这逐渐达致的法治实践中培养出一批真正具有“具有法治精神或素质的公民”。在法治实践到来之前,我不相信任何人宣称他是“具有法治精神或素质的公民”,因为这样的人可能有但并没有经过法治实践的检验!所以,我要表达的意思是,实行法治肯定需要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但只有逐步实行法治实践后,才有可能真正产出“具有法治精神或素质的公民”。也就是说,“具有法治精神或素质的公民”是一个实践性的概念,理论静态谈论“具有法治精神或素质的公民”是难以令人信服的。而且这样谈论“具有法治精神或素质的公民”,事实上可能与说民众素质低下暂缓推行普选一样,耽误了法治建设的进程,所以我才说它是“是一个十足的假命题,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与危险性”。而且,法治社会中,人不一定都是“具有法治精神或素质的公民”,但法律一定要有权威,法律一定至上!法治社会中,人一样是善变的,不变的只有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贵地位!我大体认为,自从进入阶级社会以来,国家治理大概遵循如下这样一个过程:集权独裁——专制——半专制——法律之治——半法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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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光圆:“法治实践看你是否循法而治,而非关注个体是否是“具有法治精神或素质的公民”。法治社会中,并不都是好人,相反,坏人可能会更多,但只要保证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执法者按法执法,至于执法者是否“具有法治精神或素质”在所不问。”同时,法律必须保证做到,如果执法者执法犯法,能够依法绳之!至于法律自身的价值考量,应当在立法之时严格把关,务求做到民主与科学。司法务必独立,并保证做到专门化与职业化(终身任免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