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霸嘴脸的几个特点 1) 犯错了千万别认; 2) 证明自己不是 “法界最大的傻瓜”就可以证明自己没错; 3) 别人说你错了那是别人没学逻辑; 4) 别人比你强,那是因为对方“屁股指挥脑袋”才比你强。 |
学霸嘴脸的几个特点 1) 犯错了千万别认; 2) 证明自己不是 “法界最大的傻瓜”就可以证明自己没错; 3) 别人说你错了那是别人没学逻辑; 4) 别人比你强,那是因为对方“屁股指挥脑袋”才比你强。 |
| 姓名:liu4long 博客网址:liu4long.fyfz.cn 时间:2008-8-1 21:38:00 博主对于警察权的理解是错误的。谁说警察权就是暴力权? 城管不能打人,打死人,但到警察就可以打人乃至打死人吗? 城管行使的就是公物警察权。 姓名:guyan 博客网址:guyan.fyfz.cn 时间:2008-8-2 8:33:00 liu4long :谢谢!我说的不是警察权就是暴力,而是暴力只能有警察行使。“P是S”和“S是P”是两个不同的判断。警察行使暴力当然要依法,我说得很清楚。警察岂能随便打死人?如果那样,我是法界最大的傻瓜。哈哈!我历来主张学法律一定要学逻辑,否则绝对不行。 姓名:liu4long 博客网址:liu4long.fyfz.cn 时间:2008-8-4 20:56:00 并不是我没有学逻辑,而是你自己在误导他人 城管不能行使警察权 难道不是把警察权和暴力画上等号的吗? 所以我一开始看这篇文章总是别扭。别扭的很,但是没找到别扭的原因。 你这一解释我到明白了,原来你对警察权一无所知。 姓名:liu4long 博客网址:liu4long.fyfz.cn 时间:2008-8-4 21:24:00 学者一涉及具体问题,一知半解的缺点就暴露无遗。不知道是他们个人的悲哀还是学术界的悲哀。 还是好好研究法哲学吧,前途不可限量,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嘛,就像邓正来先生,脚不沾地,尽得风流。 |
| 姓名:liu4long 博客网址:liu4long.fyfz.cn 时间:2008-8-5 6:28:00 看中国的事情,在中国解决某些问题,单靠良心是不够的。必须拿出一整套具体的办法,以便以便条件成熟时实施。热情代替不了办法。中国在空想社会主义身上吃的亏还少吗? |
| 姓名:liu4long 博客网址:liu4long.fyfz.cn 时间:2008-8-6 14:39:00 那是暴力,但不是警察权。 你得题目可以叫城管不能行使暴力,但不应该是城管不能行使警察权。 |
| 姓名:liu4long 时间:2008-8-7 14:28:00 城管其实大多是下岗工人,这句话说的很对。全国下岗工人都会爱戴你。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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