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自《珠江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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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愿为杨佳案作辅证 上海守法公民无端被拘 申诉之路艰辛慢长 一、引言:我比杨桂更冤 上海守法公民:洪先生15917277942 |
| 矿工不断地死去,我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不用下井; 农民工被欠薪,我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不是农民; 贫困儿童失学,我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的孩子还有书念; 穷人看不起病等死,我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付得起医疗费; 农民土地被强征,我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不需种地; 百姓住房被强拆,我们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的住房不用拆迁; 无辜者被错捕错判,我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没有蒙受冤情; 妓女被公开示众,我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还不会被示众; 但是,等到哪天不幸降落到我的头上,谁来为我呐喊? 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丧钟就在每个人的头上随时敲响。 · 2008-09-10 liantian 回应: 法制建设人人参与 |
| 旁观者清。有一个故事,说的是在一个大都市里,一天,一位老人在马路的右边正常行走。突然,一个骑自行车逆行的小伙子迎面撞向老人,老人倒地后自己费了好大劲半天才从地上爬起来,看见撞倒自己的小伙子两条腿叉开骑在自行车上无动于衷,老人气愤地说:你怎么骑车朝我身上撞?不想小伙子竟说道:我不撞你撞谁?老人愤怒道:你这个小孩怎么不讲理?这个小伙子无赖地说道:我没有理我讲什么理? · 2008-09-10 liantian 回应: 跟上海公检法一个样 |
| 说实在的,你们太不应该了,不应该得理不让人,让上海警方和谢律师脸面尽失。本来就不占理,你们一定要其说出真象,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
| 坐而听道 评论: 上海方面在“杨佳案”上,可以说是失误连连,失策不断。 首先,在抓到杨佳后,不该留活口。如果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干掉杨佳的话,估计一条消息就可以打发公众,而且很快就会淡出视线和记忆。那时干掉他,轻而易举,人不知,鬼不觉。现在要干掉他,可是有十三亿,甚至五十亿双眼睛盯着你们。胡弄难以为继,草率交不了差,难受吧? 其次,在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对媒体记者时,不该强调有全程审讯录象,更不该公开仅有几分钟的录音剪辑。此举可谓弄巧成拙,欲盖弥彰。如果不承认有录音、录象,外界只能怀疑你们对杨佳审讯不公,却无法以了解真象为由,要求你们公开全程录音录相。不公开,世人不依不饶;公开,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脚,难受吧? 第三,不该硬着头皮,宣布公审。撑不下去,就实话实说,有错就认,违法就纠,你们若念杨佳被逼杀人,放他一马,相信公众也会包容你们的过失,放你们一马。可你们偏偏气量狭窄,以除杨佳为快;偏要继续玩弄低劣伎俩,演译荒唐闹剧。既然不敢公审,就不要承诺。承诺了,又不能兑现。拿法律当儿戏,拿公众当猴耍,结果激起了更大的民愤,谴责之声一浪高过一浪,难受吧? 第四,不该再使雕虫小技,负偶顽抗。面对汹涌而来的质疑和谴责,稍有一点儿政治敏感性的话,就该觉悟、觉醒,立即采取措施,弥补过错、过失,以息民愤、平民怨。须知对抗民意,就是在削弱政权;激起民愤,就是在摧毁政权。可你们不仅拒不答疑,拒不公开录象,而且还利用手中权力干预网络,大肆封锁删帖,扼杀民意,这不等于与民为敌、自绝于民吗?民乃政权之基,你们是政权的受益者,怎么可以如此难为政权?现在如坐针毯,难受吧? 一切都是自找的,到头来只能自作自受。 |
| 我是一名来沪驾驶员;警察是人民的公仆,有些警察同志讲话是让老百姓伤心;车被查;超重不超;灯光齐全'一项;一项;接着查;一部破车查了一个小时;少有一点小病;就要罚款'记分'都是良民'争点钱养家不容易啊;警察还说;不服去告我'每天罚款高达伍百元,人民币;油价高'保险费高'生活水平高'驾驶员工资高'等等'难;难;难;实在难;到什么地方说理去''''';'''对于杨佳我不懂法;不见得光怪一方吧; |
| 开车难'开货车更难'罚款'记分'常有'理解万岁;希望警察不要查一次;到前面叉罚了'这样是有点不妥' |
| 其实如果真做假,公开了也能做假,一个法院也就能挤的下那么点人.应该有什么苦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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