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不足以证明身份,谁来证明你是你? 2008-08-29

身份证不足以证明身份,谁来证明你是你?

南都深评  萧锐

    近日,有市民反映在工行网点开户,非深圳户籍者除了身份证以外,还必须提供自8月1日起刚刚开始受理申请的居住证。工行深圳支行表示此举是落实上级规定,旨在保护客户利益免受不法行为侵害。除了身份证外,开户者还需提供包括居住证、学生证等其他相关辅助身份证明。(南方都市报8月27日报道)

    随报道刊出的漫画很有意思,让笔者不由得想起自己在某些银行办理业务时那三番五次奔波的劳顿之苦。不方便吗?确实不方便,但我们貌似也不能苛责深圳支行什么,毕竟人家只是在积极贯彻上级的“通知精神”,而且还是在其他银行没有动作的情况下先行制定实施细则的探路者。但笔者想要追问的是,这个被作为根据的“上级通知”,反映出的究竟是怎样一种上升到机关之间的不信任呢?既然身份证已经不足以证明身份,那么现在被作为辅助性证明材料的其他证件,是不是有一天还会需要另一些证明材料来再辅助证明一把?——毕竟其他证件相较于身份证而言,其被伪造和被假冒的可能性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按理说,身份证应该是最能证明居民身份的证明材料了,按照2004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文字表述,居民身份证本来就是“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的最有效证明,其上印制的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身份证的办理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而现在的情况却是身份证证明不了身份,在一些时候甚至越来越不便利公民的活动了,工行开户的辅助证明便是一例。

    曾有网友戏言,信息化时代给我们的其中一个副产品就是“数不清的卡和满脑袋的密码”,现在看来还需要补上一个不断自我证明“我就是我本人”的证件连环套。用居住证来印证身份证,再用其他证件来证明前面的证件,循环往复,不得消停。是的,是有“不法分子利用假的身份证明或者材料到银行开户,侵害他人权益”,但这种“更严格的身份验证”成本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是发发牢骚然后积极配合的可爱市民,还是平添繁琐程序的银行主体?公安机关颁发的身份证不足以证明身份,其中最需要改进的恐怕还是刚刚完成身份证“换代”的有关办证机关吧?第二代身份证不是据说有这样那样先进的识别功能吗,在这种“证明不了我是我”的尴尬中,是不是应该大显神通了呢?证明自己机关所办证件的权威性与可信度,是不能推卸的责任。

    不仅如此,市民爆料中还透露出一个细节: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辅助性的证明材料,只有“非深圳户籍者”才享有这一特别保护的待遇。如若属实,则就不仅仅是一个增加繁琐程序与便民与否的问题了,其中牵涉的还有差别待遇的问题。不法分子恐怕不会先区别是不是深圳户籍才予以假冒,在同样的被假冒风险之下,非本地户籍需要载证明,而本地户籍却可以“幸免”——在身份证不足以证明身份之下,区别对待的细节却足以证明一个城市对外来人口的接纳程度。

    确实,去银行开户不是一件什么大事,大不了换一家银行,不值得大动肝火,更不值得小题大做。不想较真,也没有心思讨要往返银行的误工补助与交通费用,但真不知道会不会有那么一个“除了身份证一无所有”的倒霉人呢?在这个“熟人社会”不可避免地向“陌生人社会”演进的时代,如何证明自己越来越成为一个问题。

    不信诸位可以去试试,除了身份证,如何证明你就是你自己?

2008-8-27

 

 

 

相关新闻链接:

工行开户需额外身份证明

http://epaper.nddaily.com/H/html/2008-08/27/content_555611.htm

摘发于8月29日南都深评

http://epaper.nddaily.com/H/html/2008-08/29/content_558780.htm

 

  发表时间: 2008-08-29  浏览次数: 796
最近访客(1名)
 
 sgsenior 评论: 2008-08-29 09:15:16

“上级通知”是什么东西,居然有高于法律的效力?由此可见现在与时俱进,不仅不讲法治、而且不讲人治,只讲上级治了。
回应  发信  2008-08-29 09:15:16
 九色玫瑰 评论: 2008-08-29 09:56:29

说白了,其实就是权力为了自己的方便践踏了法律。
回应  发信  2008-08-29 09:56:29
 路远 评论: 2008-08-31 17:38:44

谁也证明不了谁
回应  发信  2008-08-31 17:38:44
 黄陈锋 评论: 2008-09-01 11:03:13

九色玫瑰讲得也很深刻.
回应  发信  2008-09-01 11:03:13
 筱植_ 评论: 2008-09-02 20:07:18

  “只有‘非深圳户籍者’才享有这一特别保护的待遇”,这说明外地人在深圳受到歧视啊!
  令人惊奇,深圳竟也这样排外!
回应  发信  2008-09-02 2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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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銳,八十年代生人,山西大學法學院研究生在讀,師從完珉先生研習憲政理論。流落並州,居無定所,暫靠不自由撰稿以工養讀。
2006年7月至今有時政評論文章逾二百篇,散見於搜狐評論、網易評論、南方時評等網路媒體,以及新京報、中國青年報、南方都市報、東方早報、南方人物週刊、新世紀週刊、華商報、新快报、廣州日報等傳統媒體。曾任搜狐評論特約時事評論員,有文章入選《2006中國雜文精選》thinker_king@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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