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信仰法律,我追求法治。
今天,因为工作的原因,又一次到了信访部门,不是为了畅通信访渠道去维护秩序,而是为了制止一些令领导反感的上访户。去年曾因单位安排进京阻止本地人上访(俗称“接访”:将上访人员接回来),这一次又使我对“信访”陷入了沉思。
法治国家,法律永远都是至高无上的,法院永远是公平神圣的象征,法律和法院的结合,永远都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保障;法治社会,人人(至少绝大部分人)信仰法律,出现问题解决不了想到的是法院!但在我们社会里,又有多少社会成员树立了对法律的信仰?实践中,有了问题,不再去法院,而是上访!上访怎么样呢?里面的人看似等待人员来访,周围的人,却是各部门工作人员的“阻访”!明白人都知道,各部门都在这里安排好了地下工作人员,在外面一旦发现自己下级的上访者,立即行动了,说好的,求着的,请吃喝的,甚至下跪的,各种方式都用了,只要你不上访我!立足本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问心无愧,又为何怕上访呢?又是让人深思!
法律,永远都是神圣的,可是,法律却这样被人瞧不起,究竟是为什么呢?
有人说:“在一个没有法律信仰的国度里,从事法律工作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我想,是这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