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海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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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胡海雄,广州律师,湖北人,毕业于武汉大学.曾在政法部门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敢于挑战风险,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热线电话:020-31774775 13432003720传真:020-83754155(所有作品均为本人原创,欢迎转载,但必须通知本人,并注明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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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协会选举这桩事?

深圳律师协会直选背后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3-07-22神州律师网



  两名会长候选人陈剑钧和徐建都是资深律师。经过竞选演讲,徐建以绝对优势当选深圳律师协会会长。 

  深圳司法局此项改革成为行业协会告别官办走向民间先声 

  ■核心提示 

  长期以来,我国的行业协会官办色彩比较浓厚,缺乏独立性,而日前深圳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对打破这种状况作了一个历史性突破。在本次律师代表大会上,新一届律师协会会长、理事均由160多名律师代表直接选出的律师担任,而不再由司法局有关官员及指定的人担任。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律师协会从官办向民间逐步转换。 

  在本次律师代表大会上,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徐建以绝对优势成为第一位直选出来的律师协会会长。而此次新任秘书长的赵志成也是一位知名律师,他放弃了百万年薪准备当这个专职的秘书长,也成为中国各地律师协会中罕见的由资深律师出任的律师协会秘书长。 

  而这些重要变化的制度性原因是,这次大会进行了选举制度的改革———首次明确规定,会长由代表们直接选举,而非领导机关指定。这项改革赢得了许多律师的赞同和相关学者的关注。 

  山雨欲来风满楼。7月18日下午,深圳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的分组讨论,已经不象以往那样唱赞歌和走过场的普通讨论了。近两百名深圳律师代表组成的7个讨论小组的讨论焦点,都集中在几个颇为尖锐的问题上。 

  问题之一是,1200余万元的巨额律师协会会费余额令人吃惊,律师协会以前花的钱太不明晰,以后如何建立对每个律师负责的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在以后的几年如何用好这1200多万。问题之二是,深圳律师到底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律师协会,通过什么使律协真正为成一个管理自己、服务自己的行业协会。 

  伴随着他们激烈的讨论,一项前所未有的制度变革也已明明白白地呈现于纸上:深圳市第四届律师协会会长选举办法草案规定,律师代表不但直接选举理事,而且直接选举会长。而此前,全国各地包括深圳,律师协会的会长一般都是由一位当地司法局副局长兼任,协会理事也基本上是内定的,协会的政府机构倾向极浓,业内人士私下戏称律协是“司法局的另一个律管处”。 

  在7月18日的采访中,面对新的选举规定,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我的态度是谨慎的乐观,会长和理事人员的选举产生了制度性变化,或许会有多数律师期望的事发生————民主地选出自己拥戴的会长。但事情到底会走到哪个方向,还要明天的选举来验证。” 

  直选理事一波三折

  7月19日,律师代表大会的第二天,上午开会不久,41名律师代表对第三届理事会会费收支报告投了反对票,19人投了弃权票。一位投弃权票的律师告诉记者:“我虽然是那一届的理事,但是对会费的具体收支也不很清楚。幸亏大会已经决定对过去的财务进行审计。必须建立透明的财务预算和结算的制度,重大的支出必须由理事会讨论才行,再不能一人说了算。” 

  大会正准备通过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候选人名单时,突然有律师代表匆匆进入会场喊道:“我反对。”后来记者了解到,他认为他的律师事务所没有按程序得到理事候选人名额。在整个大会结束后的昨天,他却笑着告诉记者:“虽然这是个遗憾,但这次大会总体的民主程度和结果是令我们所有律师高兴的。” 

  一件更富戏剧性的事情也在这个上午发生了。在直选理事前,代表们提出要求:不应只是看候选人的材料,候选人还应上台作竞选演讲,并且必须明确表态参选理事的目的是服务于广大律师。于是主席团增设了这项议程。三十多位候选人作了简短而精彩的竞选演讲。就在最后一名候选人刚讲完时,一位名叫庄嘉辉的老律师突然走上主席台,对着话筒大喊:“我要求主席团增加我为理事候选人。我虽然66岁了,但我身体还好,我有热情和决心,我还想为大家做点事。”从惊奇中回过神来的律师代表们鼓起了掌。主席团很快同意了这个请求,庄嘉辉律师就走到代表中散发名片,下面又是一阵掌声。 

  选举理事的投票完成后,趁等待计票结果的间隙,记者采访了毛遂自荐的庄嘉辉律师。原来庄律师是第三届律师协会的理事,还是有十多年参政经历的深圳市政协委员。他笑着告诉记者:“如果按成规,不要说理事候选人,我连律师代表都不能当了,因为以前规定律师年龄的上限是65岁,我已经66了。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才取消这项不很合理的规定。我为什么要毛遂自荐?因为我认为自己是一个有责任感的律师,一个仗义执言的人,我要为深圳律师业的重振出力。”他对那个还没公布的理事选举结果和下午将进行的会长选举充满期待。 

  他认为这次大会最激动人心的变化是选举章程的修改————代表们直选会长,他相信一定会有一名人缘好、德高望重、业务精、有领导才能的律师被选为会长。第二个让他激动的是,选理事不是走过场,而是动了真格,律师们有了这种自主权,所以他们热情地参与了,他们是在期望建立一个自己管理自己的组织。第三个激动是借鉴香港取消了常务理事,将会提高这届新理事会的工作效率。而这些变化,在广东乃至国内都是罕见的。 

  两个多小时过去了,时间已临近下午1时,肚子已经很饿了,但律师代表们还在等理事选举结果。1时整,选举结果出来了。经过差额,二十多位代表当选为理事,毛遂自荐的庄嘉辉律师在168人中得84票,仅以一票之差落选。原来的会长(司法局原副局长)和另一位副会长(司法局律管处原干部)均落选。落选的庄嘉辉并没有因此失落:“有这么多人选我,我已经很高兴了,在民主的规则下落选了也心服口服。以后我会尽力支持新理事们的工作。” 

  当选理事的广东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代表李淳评价道:“我认为我们饿肚子等来的选举结果是值得的。不是指因此等来我的当选消息,而是指以民主方式换来了将会出现全新改革与作为的理事会团体。律师们通过了民主选举行会骨干这种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向中国其他行业协会作出了表率。” 

  直选会长以及背后

  当天下午,两名从理事成员中被推选出来的会长候选人开始了竞选演说。这两位都是资深律师,一位叫陈剑钧,曾在外交部工作,后又在深圳市政府工作。另一位叫徐建,上世纪八十年代曾做过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后调任司法部当司长,然后辞职下海在香港当了十年律师,近年回深圳创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 

  徐建在竞选演讲上表现出了优势。他提出了深圳律师行业的十大工作主张。一位律师边听边评价:“条条都是我们也希望解决的。”最后,他以一百多票的绝对优势当选。 

  他告诉记者,如果是为了名和利,他是不会来当这个会长的,因为此前官也当过了经济也富足了,当会长完全是责任。他说自己不会在律协里拿报酬,所做的将是义务劳动。如果会员律师们对他工作评价不高,他会在述职报告后引咎辞职。他说:“我来竞选会长完全是因为不服输。我不相信深圳律师业相对落后的现状不会改变,我希望在新一届理事的努力下深圳律师业会重振雄风。” 

  他告诉记者,自己要组织“深圳律师何处去”的大讨论,以总结深圳律师业的形势,还将推动律协财务方面透明化,他想通过律协特有的管理资源推进深圳律师的专业化、规模化。他认为推进重要一步是根据CEPA,建立国内第一个内地与香港联营的律师所。他还认为,现在律师在普通市民中存在着信任危机,需要重建律师诚信制度。他还设想展开律师排名制,促进行业竞争。他说,有责任感的律师应该关心政治,应该尽力推进法治,所以他说,应该组建一个精英律师团,为市政府、人大代表提供充分、免费的法律咨询。 

  这个对未来充满设想的首任直选会长又是如何看这个让他当选的制度改革的呢?他认为,过去用比较行政化的律师协会管理律师,和律师们比较自由的职业、比较强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是不相适应的。这种不适应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明显。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深圳的律师协会率先进行了改革。这种改革合乎国际上律师行业协会的主流,而且也合乎中国政治改革的时势。现在,深圳市司法局已经不要律师协会上交经费了,并且还把律师的年检下放给了律师协会。他预测,经过逐渐改革,以后司法局还可能会把考察律师的准入权也交给律师协会,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而这里首先要做的就是律师们能自己选自己的领头人,遂步地自己管理自己。 

  他认为,这次直选对于律师行业和其他行业都是很有意义的。因为行业协会会加强律师们的社会责任感,并减轻政府管理的负担和成本,提高律师业的运转效率和整体形象。如果律师协会转型成功,效果明显,其他的行业协会也可能会逐渐转变组织模式。 

  但另一方面,他对行业协会的现行管理体制表示担忧。以律师协会为例,虽然《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协会是社团法人,但实际上它却没有一个社团法人的基本权利。因为编办没有给律协以编制,所以徐建说律协实际上是“黑人黑户”,无法以律协的名义组团出国、以律协的名义购买汽车房子等,所以律师协会虽然有钱却没有一个与之相称的会所。因此,他认为,要让行业协会发展,行政上的先决条件是理顺管理体制,给它们一个合法名份。 

  司法局低调面对

  律协的主管部门————深圳市司法局对这项改革却显得很低调。局长黄振芬婉拒了记者的采访,只是在律师代表大会将结束时表态说这是一次民主的、有开创意义的大会。一位据称了解内情的律师分析了这次改革后司法局的得失:如果从短期利益看,司法局会因为律师管理权的逐步下放和律协的民间化,失去一个重要的财源。但从长远看,这种改革有利于行业的自律和繁荣,也减低了行政成本,对律师业和司法局都是有利的。也正是基于这种利害得失的分析,该律师认为深圳市司法局的改革是有魄力有远见的。 

  这项改革也引起了知名社会学家、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洪大用的关注。他认为,深圳律师协会的这种改革是中国行业协会改革的方向,也是中国民间协会走向健全的发展方向,即逐渐由官办走向民间,由强大的行政管理走向部分的自我管理和部分行政管理相结合。他认为,律师协会是法律精英组成的,所以这种民主选举和自我管理相对来说容易实施,其他行业协会的这种改革可能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 

  他认为,其他行业协会的改革主要存在四个困难,第一是政府放弃原有的管理行业协会的方式,而摸索出新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需要很长时间。第二,行业协会民间化后必须有足够的自律精神,否则,非官办的行业协会反而可能变成一个侵犯其他社会群体权益的怪物。律师协会对这一点相对易做到,但其他一些知识层次相对低或利益关系更明显的行业协会不一定能做到。这和市场经济规则的完善与个人素质的提高相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还有,行业协会脱离官办后是否依然能保证足够的公信力和权威,这也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培养。最后,社会公众对行业协会自治的认可也需要较长的时间。 

  他进一步解释,从国际大势看,现代社会的模式应该是小政府大社会,相当一部分的治理由行业协会等社团自己来完成,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做到了这一点。入世后,一直做着“二婆婆”的行业协会已经受到国际商业惯例和竞争的冲击,所以改革和变化是必然的,只是过程会较长,深圳律师协会这种改革是整个变革的表率与先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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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将文革进行到底?
发表时间:2008-9-5 17:16:00  阅读数次: 137

北京律协将文革进行到底?

 

近日北京部分律师联合签名,在网上发布题为《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认为现任北京律协的产生缺乏合法性基础、不代表全体北京律师利益,并草拟了《北京律师协会选举程序》征求意见,有人坐不住了,以北京律师协会的名义在首都律师网上发表了一篇严正声明,声称“任何人利用手机短信、网络等媒介,采取私自串联的方式,以推动民主选举为幌子,发表煽动性言论,在北京律师中制造谣言,蛊惑人心,试图拉拢不明真相的律师支持所谓‘北京律协直选’都是非法的。他们借北京律师协会换届之机,利用部分律师参与协会行业管理的热情,打着‘律协民主管理’的旗号,其本质是妄图摆脱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和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全方位否定我国现行的律师管理制度、司法制度直至政治制度。”我的天哪!看看这些词:“制造谣言,蛊惑人心”,“打着……旗号”,“ 本质是妄图摆脱……”,“全方位否定……司法制度直至政治制度”,地地道道的文革语言,在声明起草人眼中,这少数律师分明就是“阶级敌人”。我不禁疑问,这份声明能反映北京一万多律师的立场吗?文革又回来了吗?

 

附: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少数律师呼吁所谓北京律协直选的严正声明

 

全体北京律师、各律师事务所:
  近日少数律师联合签名,在网上发布题为《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呼吁书中打着推动民主的幌子,直接质疑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合法地位。随后, 北京一些律师开始收到少数律师发送的手机短信,以降低会费、改变税收制度为诱饵,煽动广大律师声援所谓北京律协直选
  在此,北京市律师协会郑重声明:北京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是北京律师行业的自律组织,代表北京市全体律师的利益,依照《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对北京律师行业实施管理。北京市律师协会通过会长、秘书长信箱,理事接待日,代表提案制度等形式听取广大会员的意见和建议,按照行业规则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任何人利用手机短信、网络等媒介,采取私自串联的方式,以推动民主选举为幌子,发表煽动性言论,在北京律师中制造谣言,蛊惑人心,试图拉拢不明真相的律师支持所谓北京律协直选都是非法的。他们借北京律师协会换届之机,利用部分律师参与协会行业管理的热情,打着 “律协民主管理的旗号,其本质是妄图摆脱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和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全方位否定我国现行的律师管理制度、司法制度直至政治制度。
  广大北京律师要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少数律师推动北京律协直选的真相,从坚持北京律师行业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北京律师行业良好社会形象的角度出发,自觉抵制少数律师不正确的言论,不被他们所利用。
  今年是北京市律师协会的换届之年,为确保律师协会换届工作顺利完成,北京市律师协会已经积极着手准备换届选举工作。要通过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听取广大律师的意见,不断完善律师协会服务会员、维护会员权益的各项职能。选举出真正代表广大北京律师利益的律师代表,保证北京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发表时间: 2008-09-07  浏览次数: 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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