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耶利米,边沁(Jeremy Benthan,1748——1832)是英国法学家、哲学家、伦理学家, 自由主义学说的奠基人之一。功利主义学说的创始人。他出身子一个律师家庭,有“神童之誉”,13岁进入牛津大学学法律,十六岁毕业后曾一度从事律师事务,后转而专门从事法学理论研究。1781年起担任伦敦大学教授,1832年创办了著名的“威斯敏斯特评论”。边沁的主要著作有《政府片论》 (1776年)、 《道德与立法原则导论》 (1789年)、 《司法证据原理》 (1827年), 《宪法典》(1830年)。其中《道德与立法原则导论》是其最主要的著作,其学说代表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英国资产阶级利益,是这一时期具有影响力的学说,其著作后被编成《边沁文集》山版。 边沁学说的中心是功利主义,他极力反对17、18世纪以来的古典自然法学的理性法观点,认为它们是虚构的;大自然将人类置于苦乐两大主宰之下,人的天性是避苦求乐,功利原则就是一切行为都适从这两种动力的原则。谋求功利是人们行为的动机,也是区别是非、善恶的标准;是自然人和政府活动遵循的原则,也是道德和立法的原则。最好的立法是达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最好的立法就在于促进社会幸福。他认为良好的政府和立法必须达到四个日标:即公民的生存、富裕、平等和安全。 应该说,边沁对19世纪30年代英国立法还是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塞缪尔罗米利爵士所提出的刑法刑法的改革和布鲁厄姆勋爵所主张的法律体系改革都是受到边沁的鼓舞。而激起对法律、法律术语的定义和编撰法典计划的关注,也有边沁的功劳。 边沁的功利主义法学使整个19世纪中英国制度一直处于不断合理化改革的过程中。对其他西方国家的立法和司法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