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学角度来看,中国
作者:毛寿龙    发表时间:2008-08-27   浏览次数:130    关键词: 行政学  

在20多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中国政府体制改革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容。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看,中国政府体制改革,包括整个国家权力结构的调整,如中央与地方关系,党政关系,立法、司法、行政之间的关系等,包括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运作法制化,政府决策民主化,公务员制度建设等。从具体管理去看,还包括国防、公安、科学、教育、文化、公共卫生等管理体制改革。

  不过,从行政学角度来看,中国政府体制改革,主要表现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就是如何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其主要实践表现为每隔五年进行一次的国家机构改革。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每隔五年均开始一场精简机构和裁减人员的改革。这一变革可以说构成了最近20多年来中国政府体制改革的重要内涵。

  对于这些改革,社会舆论往往有一个误解:每一次改革,似乎都没有什么成绩,每一次改革之后,机构继续增加,人员依然膨胀,政府机构改革往往是表面文章。

  这些说法并不是没有道理。轰轰烈烈的运动式的改革运动过去之后,总有或多或少的回潮。机构精简之后,又往往会膨胀;人员精简之后,又会大幅度增加。从而人们往往把政府机构改革描述为一个个的怪圈: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不过公平地说,虽然有循环,但循环是渐进的,而不是原地踏步的,因为每一次改革,应该说都留下了重要的改革成果:

  1982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把100个工作部门精简到61个,除此之外,还精简了大量的领导职数,副总理职数下降,副部级职数也减少了很多,一般一个部为若干个副部长,而改革前有些部门副部长有20来个。此外还解决了领导干部终身制的问题,如省部级干部正职65岁退休,副职60岁退休。这些改革,不仅大大提高了政府工作的组织效率,而且还为后来的实际上具有很多政治发展的意味。

  1982年的改革成就是显著的,但改革后国务院机构数有回潮,增加了11个。1988年的改革,国务院部委机构减少到41个,工作机构数继续减少到68个,编制减少9700多个,并开始把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联系起来,重点是实现政企分开,弱化政府的微观管理职能,强化综合管理职能,精简专业部门,强化宏观调控部门。这次改革的特色是认识到了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机构改革的困难,开始适应市场经济建设需要来设计和实施政府机构改革。这次改革本来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种种原因,政治体制改革流产,但政府机构改革的种种设想在随后的改革中却得到了实施,这些改革为将来的政治改革提供了条件。

  1992年开始,中国正式确立要建设市场经济,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目标转变为如何转变政府职能。不过,由于市场经济刚刚开始建设,政府职能不可能马上转变到位,因此1993年机构精简的成就并不显著,比如国务院工作部门1993年从86个仅仅减少到59个,但1997年膨胀到72个了。精简的人员也是如此。当然,很多学者认为,在此之前政府机构精简与膨胀的循环,主要与政府机构设置与变更缺乏法律约束,这一看法是正确的。不过这一语言可以转变为非法律的行政学语言:政府机构能够很轻松地膨胀,主要是行政机关内部人控制的问题,机构设置与职能变更,行政人员有很大的权力,行政机关自己就可以确定,而不需要立法机关的约束,没有外部的约束力量。

  1998年的改革,可以说是大体走出了精简与膨胀的循坏怪圈,其关键是着眼于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精简了很多与计划经济相关的经济部门。这些经济部门转变为国家经贸委下属的9个局,而这9个局没有在改革之后恢复原来的身份,在2001年2月19日,终于找到了各自的归宿:7个局撤销,国家煤炭生产局改称国家安全生产局,只有国家烟草专卖局依然保留。到此为止,中央各部委办直属局公务员从1997年3.4万人减少到1.7万人,国务院人员编制总数减少了47.5%。不过,改革的动力虽然是有很大的财政压力,但是改革的成本依然是很高的,中央财政并未因此而节约,反而为此多支出了20%。除此之外,一些市场监管机构得到了强化,规格提高了,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出入境经验检疫局合并成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成为正部级单位。而一些部门下面也设立了很多司局级单位,比如外贸部建立了世界贸易组织司,还成立了中国政府世贸组织通报咨询局、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等。还成了了一些正部级单位,如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等。为了加强国家对重点大学的管理和支持力度,一些重点大学校长和书记升格为副部级。这些部门职能的强化或许是必要的,但并非一定要通过提高机构和官员的行政级别来运作。这些现象都可以看作是1998年改革之后的回潮。但即便如此,改革成就依然得到了巩固。

  200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依据是中共十六大提出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其核心内容是:(一)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健全金融监管体制,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继续推进流通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商务部;(五)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六)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七)不再保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3年春天新一届政府的改革没有在机构数量和人员规模上下功夫,但通过机构调整,为了建设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政府体制奠定了组织基础。



上传人:傍江水寒    >>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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