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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强盗”周庆佳 抢劫老百姓合法财物168件国宝级文物窃为已有! 党纪国法在拭目以待! 全国人民在拭目以待! (一)为什么说安徽省寿县公安局以副局长周庆佳为首比“强盗”更可怕 的“强盗”! 在旧社会,强盗抢劫,不敢在白天抢,而在夜间偷抢。抢一次就逃,一旦被抓住就砍头。 (1)周庆佳利用职权披着警察的外衣,不要国家法制! 非法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侵入民宅连续5天抢劫老百姓的合法财物!百姓敢怒而不敢言! (2)周庆佳把抢劫去老百姓的合法财物二级文物2件、三级文物166件窃为己有而私吞! 法制何在?天理何在? (二)周庆佳打着执法者的名义,滥法践法! (1)周庆佳打着执法者的名义,不要法制! 野蛮地侵入民宅,践踏法律! (2)周庆佳打着执法的名义,不要法制!连续五天抢劫老百姓的合法财物168件国家级文物,窃为己有私吞!实属“强盗”!“强盗”!民族的败类! 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法制又受到极少数践法者悲哀的践踏! (3)周庆佳打着执法的名义,蛮横地践踏民权!抢劫老百姓的财物!他所犯的罪行再大,被少数人利用在执法机关工作作为他保护伞。目的是把他所犯的罪行,可以拖之了之。 警察周庆佳的犯罪事实被有特权的人庇护,会激起天怒!人怨!更加会激起人民群众找回法律的正义!法告知,每一个公民都要遵纪守法。任何人犯罪都会被法拘枷在的刑场上!维护法律的尊严! 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 (三)“真理”二字。共产党就最讲真理 我们举行了一次诗词书法研讨会。诗友们话题开来了,方雲岫你不要和寿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庆佳在理论了! 他既然敢抢你的财物,在他的背后就有敢玩弄法律的人, 咱们都是小老百姓、谁和你讲法!你就不听。你已是七十多岁的老人啦!我们在一起研究诗词讨论书法多好!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财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几年啦! 真理虽然在你手中, 又有什么用!劳命耗财!他们这些人敢藐视法律?会采取各种方法把你拖死? 我说,你们大家这种说法不对。我问他们, 假如狂贼冲入你们的家中,把你们的财物抢走了,你们被侵害耻辱后,都情愿不找法律来讨回公道吗?不错,几年来我为我的冤案上告,东奔西走,劳命耗财, 被折磨的精疲力竭,但是,通过上省中央控告的实践,几年来我写了数十份上诉控告的材料对我的著作《特案惊魂》提供了丰富生动的资料。给我的诗词也增添了新的题材。我们今天开这个研讨会,也是为了提高创作艺术。而我在实践中寻求真理,能更好的提高我经验创作。虽然我的精神被这个“强盗”折磨着,但是更加激发我,创作一部有高质量的诗词著作,留给后人在社会评论!这些年来我蒙受了不白之冤和奇耻大辱不讲!我的财物并不重要,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但是人的尊严和声誉是最重要的。如果我的冤案不洗清,百年过后,人家还会说:“方雲岫是犯法而被抄家的!”我方雲岫坚决不会给我的子孙万代被这个“强盗” 给我留下不清白的耻辱。你们大家看过清代电视剧《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冤案吗?在旧社会,从县衙到巡抚阻力那么大!而杨乃武之姐赴京,宁愿滚铁丁板用自己生命来换昭雪! 更何况现在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制的国家?而且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乌鸦是遮不住“太阳” 的。胆敢触犯人民制定的法律,就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要看周庆佳目前仍然逍遥法外,有那么几个负责查办此案的践法者胆大妄“危”“盲”(敢) 以身试法!挺而走险袒护周庆佳的犯罪行为!使法律受到了“蒙污” 那也是暂时的?纸是包不住火的。我有信心等待法律会公正的到来的?“真理” 和“正义” 是亿万万人民的心愿… 为什么说周庆佳 是“强盗” 行为。因为非法侵入民宅5天抄去老百姓的合法财物,他没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依法上缴到国库妥善保管,而后四天也不给人民一个收据凭证。故曰:“扰乱法制的社会、抢民财” 就是 “强盗”。抢劫去的财物并且又窃为己有!即是“强盗” 也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公敌。 人民需要社会的和谐、更需要法制公正的存在 控告人∶方云岫 2008 年 2 月 1 日 地址:南京司背后天福园28号--电话02583312115 手机:13047549314----电子邮箱375899343 ※a200812390@126.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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