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法


楼主
2006-09-12  阳光军法
有一种法,它不是宪法,但像宪法一样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请问这是什么法?

沙发
2006-09-13 23:35  阳光军法
怎么没人给出答案呢?

板凳
2006-09-14 16:16  荆州国安
阳光军法君:我来猜一猜.如果是已颁布的法律的话.应当是我国的《民法通则》.对吗?

4楼
2006-09-14 18:06  阳光军法
是不是,我先不下结论。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即《民法通则》调整的是民事关系,而民事关系并不能涵盖人类生活中的各种社会关系。荆州国安君和其他朋友不妨再想一想。

5楼
2006-09-18 21:48  阳光军法
???

6楼
2006-09-20 09:36  卡卡鱼
不会是军法吧?

7楼
2006-09-20 10:29  傍江水寒
习惯法?

8楼
2006-09-20 11:22  阳光军法
应当说宪法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军法做不到,我的问题当然是有关成文法,习惯法不符合要求,那么,哪部法律对宪法涉及的内容都有回应呢?

9楼
2006-09-20 21:20  茄子
行政法?

10楼
2006-09-20 21:37  阳光军法
不好意思,我先说一个答案,是《刑法》,看看大家同意否?

11楼
2006-12-20 16:00  天空向往之地
民法

12楼
2006-12-20 16:01  天空向往之地
法国有一句话;民法是调控平等主体之间的宪法

13楼
2006-12-26 19:33  阳光军法
天空向往之地君:您好!欢迎您加入本话题的讨论。您的观点很有道理,诚如您所言,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及其广泛的,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民法只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这样就对社会活动的范围进行了很大的限制,它无法涵盖政治、行政(军事)等领域的活动。所以,我的答案是刑法。刑法虽然是规定犯罪及其处罚的法律部门,但是,看看刑法分则各章,其所规定的犯罪涉及到了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它是从罪与罚的角度对各种社会活动进行规范,不是吗?

14楼
2006-12-26 19:36  阳光军法
天空向往之地君:不好意思,我的回复中有错别字,即第二行:“及其广泛”应为“极其广泛”。见谅!

15楼
2006-12-26 22:17  阳光军法
以身作则君:您考虑问题的角度很独特,这个很好。但是,我的问题的归结点为法,而现实毕竟不属于法的范畴。

16楼
2007-06-22 04:53  虎贲郎
从已经颁布的法律来看,还是支持《刑法》。民法调整的对象被限制在“平等”二字之上,也就说明对于更多的非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难以适用民法。《刑法》的刑罚涉及社会各个角落,应该是如军法君所说的从“罪与罚的角度”对社会的广泛约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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