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一种法,它不是宪法,但像宪法一样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请问这是什么法? |
| 怎么没人给出答案呢? |
| 阳光军法君:我来猜一猜.如果是已颁布的法律的话.应当是我国的《民法通则》.对吗? |
| 是不是,我先不下结论。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即《民法通则》调整的是民事关系,而民事关系并不能涵盖人类生活中的各种社会关系。荆州国安君和其他朋友不妨再想一想。 |
| ??? |
| 不会是军法吧? |
| 习惯法? |
| 应当说宪法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军法做不到,我的问题当然是有关成文法,习惯法不符合要求,那么,哪部法律对宪法涉及的内容都有回应呢? |
| 行政法? |
| 不好意思,我先说一个答案,是《刑法》,看看大家同意否? |
| 民法 |
| 法国有一句话;民法是调控平等主体之间的宪法 |
| 天空向往之地君:您好!欢迎您加入本话题的讨论。您的观点很有道理,诚如您所言,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及其广泛的,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民法只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这样就对社会活动的范围进行了很大的限制,它无法涵盖政治、行政(军事)等领域的活动。所以,我的答案是刑法。刑法虽然是规定犯罪及其处罚的法律部门,但是,看看刑法分则各章,其所规定的犯罪涉及到了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它是从罪与罚的角度对各种社会活动进行规范,不是吗? |
| 天空向往之地君:不好意思,我的回复中有错别字,即第二行:“及其广泛”应为“极其广泛”。见谅! |
| 以身作则君:您考虑问题的角度很独特,这个很好。但是,我的问题的归结点为法,而现实毕竟不属于法的范畴。 |
| 从已经颁布的法律来看,还是支持《刑法》。民法调整的对象被限制在“平等”二字之上,也就说明对于更多的非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难以适用民法。《刑法》的刑罚涉及社会各个角落,应该是如军法君所说的从“罪与罚的角度”对社会的广泛约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