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鉴定出台的简单经过::1997年7月30日,一辆大卡车肇事逃逸,受害人当场死亡。根据报案人郭健提供交警的情况讲,他看见一辆大卡车碰了三轮车后逃离了现场。交警勘察事故现场时,发现事故现场留有碰碎的汽车灯罩碎片,有压人后的汽车轮痕,被碰坏的三轮车上有附着汽车的油漆。油漆经送技术部门做光谱分析鉴定后,证明不是我们我们单位面包车的。破碎的汽车灯罩和汽车轮痕也是大卡车的。另外我们单位面包车陕AA7673当晚执行公务,查处乱倒垃圾,车上共有七人,其中有公安未央分局的一名干警都证明这起交通事故和面包车陕AA7673无关。但省高交二大队在车辆排查中,找不到肇事车。就不顾客观事实,故意认定我单位“金杯”面包车陕AA7673就是肇事车,并将车扣押。而且于99年元月27日又行贿公安部鉴定中心工作人员王明直.胡书良两人一万多元,让他们做伪证。该两人接受了行贿,并在西安得到类似外宾的招待。两人回北京后,违背良心和道德,便于99年2月9日,出具了与客观事实根本不符的公安部(99)公物证鉴字第0468号的虚假鉴定. 鉴定中心的人员做的假鉴定,大家都来发表看法!下面是鉴定书,书中说是面包车的撞了三轮,导致车主当场死亡.理由是面包车的保险杠上有擦痕,其擦痕和三轮车上的擦痕对接同一.大家看看是不是同一.三轮车被撞的严重变形,后角铁被撞成90度弯曲,面包车保险杠完好无损,保险杠的材质是塑料做成的,其上也没有撞击痕..这符合常理吗?我把鉴定人员现场照的照片也发出来,让这样的鉴定暴露在阳光下,让广大群众都来共同鉴督司法腐败,鉴定书和图片这里没有办法发上去,如需要,可以和我联系.邮箱axzp126@126.com |